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每股分派紅利1元,全數以現金配發,預計分派股東之現金紅利為65,638,924元,並於101年股東常會提請討論。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配息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俟股東常會決議後,授權董事會決定。(2)擬議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6,035,000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0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