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議盈餘分配股東股息及股利共計新台幣18,000,000元,其中:(1)股票股利新台幣9,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2)現金股利新台幣9,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嗣後如因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使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2)本公司擬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3,620,000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7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