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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輕新規定 15歲以下不得搭

中央社/ 2012.03.13 00:0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3日電)近幾年台灣喜愛超輕載具活動者愈來愈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相關管理辦法最近檢討修正,將新增年齡限制,規定15歲以下者不得搭乘,年滿20歲才能操作,最快3個月後實施。

民航局說,現有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並未規範操作者及搭乘者年齡,為加強超輕活動安全,最近召開兩次公聽會,在年齡規範上達成共識,民航局將修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超輕操作、學習及搭乘者的年齡。

民航局進一步說明,超輕的操作分為學習操作證、普通操作證及教練操作證,未來管理辦法將明定年滿18歲才能申請學習操作證,可在教練監督指導下學習超輕;申請普通操作證者要年滿20歲,獲證後才能單獨操作超輕。

民航局也增訂不操作但搭乘超輕者的年齡,必須年滿15歲,也就是限制15歲以下者不得搭乘;民航局說,限定15歲主要是參考保險法中壽險理賠年齡。

民航局也將在新超輕管理辦法中,明定報考超輕操作證標準,依普通小型車體檢標準;不過,超輕酒駕規定則比汽車嚴格,血液濃度不得0.04%,吐氣酒精濃度不得超過每公升0.2毫克。

民航局預計新超輕規定,最快3個月後實施,違規者將處新台幣6萬到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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