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正國今天下午2時許穿著灰色夾克、紅色運動褲,一身輕便到板橋地檢署進行報到手續,離去時受到媒體包圍。
顏正國低調婉拒採訪,直說「以後還有機會」,並說服刑10多年了,「多講多錯(台語)」,盼媒體別再追問,「讓我靜一下」,隨後搭載友人的機車離開。
檢方表示,顏正國的戶籍地在基隆市,但因母親住在新北市三重區,將遷居與母親同住,近日會將戶籍遷到三重,因此改到板橋地檢署報到,接受保護管束,日後須定期到觀護人室報到,接受觀護人訪談。
顏正國於民國85年連續犯下毒品、竊盜等罪,90年再因參與結夥綁架施姓男子被捕,一度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依「懲治盜匪條例」求處死刑。隔年法官判15年徒刑,因在獄中表現良好,昨天傍晚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