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前年10月間,海軍退役孫國晃(35歲,一審判死亡)因性侵害案,被判刑8年6月確定,為逃避入監,誘騙網路認識3週的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張姓博士生,到高雄市興楠路「維也納花園」汽車旅館後加以殺害後,載往清水巖唐榮墳墓空地潑汽油火化。
孫還將裝有皮夾、健保卡、遺書的背包留在現場,企圖誤導檢警辦案,返回旅館後,又侵占張證件等物,並冒用他名義,申請補發健保卡、身分證等,打算借屍還魂。
後來,檢方比對死者指紋和DNA,結果都和孫嫌不符,並查出死者身分,循線逮捕他歸案,張生家屬因而請求精神慰撫金等共1300萬元。
孫出庭應訊,對殺害張及其家屬求償金額,均表示沒有意見。
法官審酌張生家屬提出求償項目,及兩造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認為孫賠償1086萬元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