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撤林務局? 官員:育樂保育不悖

台灣醒報/劉安庭
14 年前
植樹節政府大力推動種樹減碳,卻有讀者投書表示,台灣林業主管機關農委會林務局有失職守,沒有存在的意義。究竟林務局在觀光和保育間扮演怎樣的角色?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回應表示,森林遊樂和生態保育很難人為劃分,林務局多年投入森林育樂和自然教育,並不表示和保育有所違悖,從事自然教育也是為了培養對保育的正確觀念。

前林業試驗所研究員潘富俊今日在中時投書,6年前的植樹節他同樣以一篇〈沒有林業的台灣〉指出林務局混淆了陰香和土肉桂的重大錯誤。他今日再度投書表示,林務局多年來以「自然教育中心」和「森林遊樂區」為主要業務,避重就輕,淪為失去森林保育的專業,成為聽命行事的行政官僚。

潘富俊表示,林務局上級包括農委會和行政院,但是這些首長都沒有受過林業訓練,林務局卻必須聽命行事,像是經營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該不該經營,如何經營也是上級說了算。

他也質疑,從事「自然解說教育」不該是林務局的核心業務,這樣的業務經費取得容易,也能討好環保期待,但是這些像自然保留區或國家公園都能做。林務局應該要培育森林,以保護、減低林害為要。如果林務局只挑容易地做,就沒有存在的理由。

對此,楊宏志回應,在1960年第5屆世界森林會議中,提出森林多目標經營概念後,森林遊樂、自然保育、國土保安都成為林務局的經營重點。他說,很多東西不能用人為方式去界定區分,像是保育的部分國家公園負責,觀光局也有在做,這些業務常需要互相配合。隸屬於農委會和內政部的2個單位,透過政府組織再造,未來也會朝隸屬同一個單位的方向去整合。

楊宏志表示,教育部認證的8個自然教育中心去年提供了13.3萬人次的教育機會,18個森林遊樂區也創造了362萬人次的人潮,林務局從事這些都有一定的規模。他強調,運用人數管制、分區開放、修築棧道等措施,遊樂和保育有時是可以並行不悖的。台灣對自然的態度和人文素養需要時間培養,這也是他們一直推動自然教育的原因。

對於「行政」官僚的指責,楊宏志回應,行政組織本來就有一定的架構,林務局沒有「受限」於行政院的情況。他說,研究機關和行政部門的確還有彼此討論和溝通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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