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指出,該通知信函是為通知爾必達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相關權益主張事項、流程及風險告知等,TDR持有人除在爾必達TDR最後交易日3月27日前透過集中市場出售外,可選擇兌回原股、由一銀依規定處理保管機構的爾必達存託股份或透過投保中心依爾必達承諾請求收購TDR並主張列入更生債權。
證交所提醒,如果持有人期限前未回覆權益主張方式或勾選1個以上的方式時,一銀將依存託契約約定,按照第2種方式,出售存放於保管機構的爾必達存託股份,扣除必要費用後,將所得價款返還持有人;證交所表示,通知信函的內容明天上午起可以在證交所、投保中心、一銀及券商公會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