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2款1.召開記者會、法人說明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之日期:101/03/132.召開記者會、法人說明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之地點:台北遠東飯店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本公司應美林證券之邀,將於101/3/13於台北遠東飯店參加法人說明會。4.若有發布新聞稿者,其新聞稿之內容: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法說會資料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