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2款1.召開記者會、法人說明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之日期:101/03/26~101/03/302.召開記者會、法人說明會或以其他方式對外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之地點:倫敦、格拉斯哥、愛丁堡及阿姆斯特丹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說明本公司一百年度第四季營運與財務概況4.若有發布新聞稿者,其新聞稿之內容: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