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紘通企業(補充)股東會召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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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日 期:2012年03月12日公司名稱:紘通企業(5271)主 旨:(補充)股東會召開日期發言人:張文政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5/2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樓之7~10(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查核一○○年度決算表冊。(二)承認暨討論事項: (1). 一○○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 一○○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3).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3/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5/25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03月26
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
寄者以民國101年03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含標點符號)為限,超過一項
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3)受理期間:101年3月19日起至101年3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
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1年3月29日
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
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
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現場或
掛號郵寄者均需於受理期限內送達者為限)。(4)受理處所: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一段8號3
樓7~10號,電話:02-8976-9168#837。)(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7)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
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
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