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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籲研擬 發女性安胎津貼

中央社/ 2012.03.11 00:00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1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育仁接獲數件懷孕職業婦女陳情,女公務人員無法比照勞工請安胎假,或婦女請安胎假遭雇主調職,他希望研擬發放女性小額安胎津貼,並修相關勞工法令。

吳育仁接獲陳情,一名女性警員接受人工受孕後懷三胞胎,醫生判定須居家安胎,但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中未有安胎假,導致警員無法請假安胎。

他說,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通過後,婦女勞工懷孕期間可請安胎假,但是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中卻沒相關規定,將提案修法,保護女公務員權益。

另外,吳育仁也接到陳情,一名女業務員懷雙胞胎,須請安胎假休養以避免出血,但雇主卻聘請新員工遞補她原有的職務,導致她安胎完後被迫調離原單位。吳育仁將提案要求,婦女請安胎假,雇主除不得任意解雇,回任時也不應有差別待遇。

吳育仁表示,總統馬英九喊出鼓勵生育口號,但現今社會婦女工時過長、體質狀況不佳,或婦女採取人工受孕須有「安胎假」放心生小孩,他呼籲政府鼓勵生產,但應有足夠配套措施。

他以德國為例說,婦女可在產前請休6週全薪假;美國家庭與醫療休假法案,懷孕婦女可請假12週,婦女在懷孕間感到不適時,可依法上半天班,請領半薪,這些國際政策都可參考。

由於安胎假屬無薪假,無法比照育嬰留職停薪享薪資補貼,吳育仁表示,應從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中提撥款項,給予安胎補助,讓婦女安心請假,他將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內政部研擬,發女性小額安胎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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