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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無不法 車道煞難求償

自由時報/ 2012.03.10 00:00
在台灣民間習俗所謂的「凶宅」,是指有人在該房屋內遭到殺害或是自殺死亡,一般人惟恐冤魂不散,不願購買或入住;而「車道煞」則是房屋大門正對車道,致使煞氣將迎面而來。

在法院判決中,凶宅判賠案例大都是在契約行為下,屋主隱匿資訊,使得凶宅以一般市價出售,此已涉及民法上的瑕疵擔保責任,屋主必須賠償相當金額給買家。至於車道煞來說,屋主與興建大樓的建商並無契約,除非屋主能證明建商有「不法」行為,否則難以求償。 (記者林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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