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國安局長赴中 立委籲設限十年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國安局離退職人員赴中國的管制年限為「五、三、二制」,朝野立委昨批評國安局太過寬鬆,建議國安局長卸任後應該至少管制十年,才能維護國家安全;對於國安局長、駐外特派員卸任管制赴中至少三年的現行規定,國安局長蔡得勝答詢時說,「有時候局長知道的還不比參謀多」,也被立委批評是不合邏輯。
對於近來傳出「兩岸換諜」已有進展,軍情局兩位遭中國拘禁的上校官員,可能在年底獲得假釋離境,蔡得勝及軍情局長湯家坤均表示,政府一直透過管道在努力,目前還沒有具體結果。
蔡得勝昨率同各情治單位首長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採「報告秘密,詢答公開」方式進行。據立委轉述,報告中光是提及中國威脅的部分就有七頁之多,並研判中國經濟規模在二○二○至二○三五年期間,將超過美國,中國的軍事實力更將在二○五○年超越美國。
對於國安局離退官員赴中國的管制年限,國民黨立委林郁方認為,國安局現有的管制年限的確太短太寬鬆,應嚴格一點,局長部分應該由五年延長為十年。
他表示,據其了解,軍情局長離職後的赴中管制年限為十年;而軍情局副局長、執行長和一級主官管,接觸情報的機密等級僅為「極機密」,離職後的赴中管制年限是八年;即使是軍情局的副主管,離職後的赴中管制年限也長達六年。相較之下,國安局長離職後的赴中管制年限卻僅有五年,比涉密層級僅為「極機密」的軍情局副主管(六年)還低,與社會期待有頗大的落差!
蔡得勝對此表示,歷任局長退下來後的管制年限都在五年以上,主要是看在職時涉密程度而定,「有時候局長知道的還不比參謀多」,因為局長不會去知道哪個專案的細節部分。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則痛批蔡得勝的說法不合邏輯,應該要將國安局長管制年限為至少三年的規定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