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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登精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似國內公開申購或詢價圈購方式擇一進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08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8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以不超過普通股7,200,000股之額度內。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尚未實際發行。6.發行價格:尚未實際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法規定保留10﹪~15﹪由員工優先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尚未實際發行。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與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若採公開申購承銷配售方式:A.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10﹪~15﹪由員工優先認購,並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外,餘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B.本次發行價格依主管機關規定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2)若採詢價圈購方式:A.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10﹪~15﹪由員工優先認購,其餘擬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原股東同意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之一條規定放棄優先認構權。B.本次發行價格依主管機關規定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於圈購期間完畢,授權董事長與主辦承銷商參考彙總圈購情形及發行市場狀況後共同議定之。(3)以上公開承銷銷售方式,擬請授權董事會依法辦理相關事宜。(4)本次現金增資所訂發行條件、發行股數、資金運用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法令變更,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俟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後,再行召開董事會另訂認股基準日暨其他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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