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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表刑訴法修正案 仍允許「秘密拘捕」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3.08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3.08 柯昱安/綜合報導

中國兩會開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今 (8) 日針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進行說明,草案中仍允許警方可以「秘密拘捕」危害國家安全者,部分人士認為這項規定是用於打擊異議人士。

去年公布的刑訴法修正草案一審稿規定,拘留逮捕後「有礙偵查」者,可不通知被拘留人或被逮捕人的家屬。但「有礙偵查」的定義相當模糊,為考慮保護犯罪嫌疑人與被告人權利,因此在最新公開的二審稿中,刪去了「有礙偵查」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並限制警察部份拘留或逮捕的權力。

但二審稿中,仍留有拘捕嫌疑人若「涉嫌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者」,可不通知家屬的規定。王兆國對此則強調:「在中國不存在秘密拘捕的情況。」

不過,包括維權律師高智晟、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活動人士胡佳都曾「失蹤」,或受到「秘密拘捕」的毒手。根據英國BBC報導,觀察人士表示,此項規定恐怕是中國政府用來打擊異議份子的惡法之一。

中國當局這次發表的刑訴法修正草案二審稿共110條,除刪去因有礙偵查而不通知家屬的規定外,其他主要內容包括尊重人權、強化證人出庭和保護制度、犯罪嫌疑人可委託辯護人、對未成年刑事案件增加特殊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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