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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法律探討 王福民律師開講

台灣好新聞/ 2012.03.07 00:00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房屋出租傳出有房東與房客鬧得不愉快,甚至對簿公堂,究竟雙方的權利義務發生了什麼問題?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將於3月9日晚上7時至9時邀請到王福民律師,講授房屋租賃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法制局表示,社會新鮮人離鄉在外工作,首先要解決住的問題,租賃房屋即是不可避免的課題。租賃房屋要簽書面契約嗎?使用坊間文具店所販售的契約書對房客公平、合理嗎?租賃期間屋內器物損壞了,誰要負責修繕?房東可以自由進出已出租的房屋嗎?房客應該想知道這些問題的相關規定。

法制局指出,當然房東也有自身的權利,如遇到房客積欠了數月房租,但又拒不搬家,房東如何運用法律程序來保障權益呢?所以舉辦此次「新北市生活法律講座」,邀請王福民律師講授「房屋租賃法律問題探討」,希望民眾對於房屋租賃相關法律規定,有進一步認識,而能減少糾紛的產生,但如不幸遇到了,也可以循正確的法律途徑解決。 法制局說,演講中王律師並會教授存證信函撰寫要領,相信能學到許多實用的法律常識。演講會場在市府507會議室,採自由入席,坐滿為止,並於演講後舉行有獎徵答,答對者即贈送精美禮物,另公務人員參加者,得登錄2小時學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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