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觀光暨公共事務處辦理的多項勞務及工程標案,遭檢舉涉及違反政府採購法,北檢上午指揮調查人員搜索花蓮縣觀光暨公共事務處,指定調閱多項標案的公文和資料,並約談縣府觀光暨公共事務處長陳又珍、承辦人和相關公務員。
傅(山昆)萁下午表示,今天檢方調閱9件標案的文件和資料,其中3件屬於工程案,全部都是按規定採取最低價格標,另外6件行銷勞務案也是按各縣市一般採用的限制標,縣府對於檢方的動作感到莫衷一是,實在搞不清楚到底要查什麼。
傅(山昆)萁指出,花蓮縣財政短絀,這兩年來全力拚觀光,縣府公務員一個人當兩個人在用,工作負擔沉重,現在檢方這樣辦案,公務員不知道該如何做事,難道拚命的人就只好等著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