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聽取報告後表示,憲法規定國家要維護婦女尊嚴、保障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的實質平等,這中間所包含的意義,主要就是尊嚴、安全與平權。
馬英九指出,目前政府已就這3項條件提供相當的保障,但仍有須改善之處,像是男女同酬的部分,就還有努力的空間。馬英九:『(原音)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值得努力的地方,包括剛講的尊嚴、安全跟平權。譬如說,我們現在男性跟女性同工,可能還沒有完全同酬,我們在去年達到了81%,也就是說,婦女在勞動報酬方面達到男性的81%,但距離平等還有可以努力的空間。』
馬英九表示,政府已經把聯合國在2003年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變成國內法,使台灣對婦女反歧視的措施跟上世界的腳步。他表示,在國際婦女節前夕,政府將檢討婦女政策與婦女福利,希望符合憲法與相關法規,提供婦女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