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5/2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175號13樓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100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報告承認事項1.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討論事項1.新訂董監事選舉辦法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5/25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本次股東常會之議案,提案期間為101/04/15~101/04/25。受理處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175號13樓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