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說明,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法之制定,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修正為「行政執行機關」。
二、配合100年11月25日修正生效之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明定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代為扣繳稅額、主管稽徵機關計算營業稅額及取得扣繳稅額後之作業程序。
欲查詢此次修正內容之民眾,可於財政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點選「賦稅法規查詢\法律與法規命令\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法規\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項下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翁科長培祐
聯絡電話:02-23228133
訊息來源:財政部賦稅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