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5,184,570元(每股1.0元)合
計: 2,415,553,716元(每股3.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稅後純益計NT$28.8億元,稅後每股盈餘NT$3.64元。(2)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0年度擬配發員工紅利49,805,231元;董監事酬勞24,902,616元。(3)股利分派,俟盈餘分配案及增資案經本(101)年度股東常會通過後,現金股利訂定除息基準日分配之;增資新股另訂除權基準日分配之。惟如嗣後本公司於配股(息)權利基準日前因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其他法令規定,而致本公司配股(息)權利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減少或增加者,擬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現金股利、盈餘撥充資本之金額,按配股(息)權利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