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款1.事實發生日:101/03/06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處分微小馬達、家庭自動化產品、精密五金類、連接器及網路攝影機之相關資產,包含存貨、固定資產、出租資產及長期股權投資。3.交易價格:上述擬處分資產於100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後財務報表之帳面價值合計為新台幣259,442仟元,其中固定資產、出租資產及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參考中華無形資產鑑價股份有限公司之鑑價金額計新台幣225,203仟元~240,266仟元之間,存貨及按成本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則參考100年12月31日之帳面價值計新台幣21,972仟元,擬不低於兩者合計數之下限(即新台幣247,175仟元)進行處分,惟實際出售價格需扣除至實際處分期間之虧損、折舊或變動(實際售價以結算日為準)。4.交易相對人:未確定5.與公司關係:未確定6.預計讓與損益:未確定7.鑑價機構及價格:鑑價機構:中華無形資產鑑價股份有限公司鑑價範圍:固定資產、出租資產及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鑑價價格:新台幣225,203仟元~240,266仟元之間(以100年12月31日為基準之鑑價價格)。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未確定9.讓與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資產金額:259,442仟元(100年度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帳面金額)占固定資產淨額比率:186.19%占資產總額比率:40.67%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未確定11.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降低虧損、充實營運資金及提升資產使用效益,故處分與未來業務無關且經濟效益不彰之相關資產及轉投資事業,避免公司資源持續流失。12.決策過程:3/6董事會通過,提請101年股東常會討論。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透過處分經濟效益不彰之相關資產及轉投資事業,可大幅改善本公司之財務結構與獲利,減少轉投資事業之營運虧損,且集中資源致力發展電腦周邊產品,藉以強化公司整體競爭力。14.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交易價格與交易相對人待交易對象確定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