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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人權報告 格式比照國際

中央商情網/ 2012.03.06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012年3月6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希望台灣在人權方面都跟國際社會一致,所以總統府也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將出版第一份政府所核定的人權報告,格式完全按照2項聯合國人權公約所要求。

總統下午在總統府接見「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會長瑪莉.薛德華茲(Mary Shuttleworth)時說,1989年聯合國通過兒童人權公約,中華民國因為在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無法加入這個公約,但政府也制訂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把這個公約精神納入,讓兒童及少年福利能與國際社會接軌。

總統說,3年前就批准2項聯合國人權公約,同時通過跟2公約內容完全相同的國內法,到去年為止,國內70%有關人權的法規,都與2公約同步,還有部分在努力中;即使還有法規尚未修改,但2公約已是國內法,所以優先於其他相牴觸的法規適用。

總統表示,希望台灣在人權方面都跟國際社會完全一致,所以在總統府也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今年將出版第一份政府所核定的人權報告,格式完全按照2項聯合國人權公約所要求。

總統指出,因為中華民國不再有機會參加聯合國活動,所以對許多有關人權的公約,都是透過把公約成為國內法,這樣的話就可以直接適用;儘管中華民國形式上不是公約締約國,但因為公約有拘束力,一樣可以發揮作用。

馬總統認為,「這是我們因應外交孤立的一個很有效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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