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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包商清運海漂物 濫填海灘

自由時報/ 2012.03.06 00:00
北觀處:已與業者解除合約

〔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俞肇福/新北報導〕新北市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金山區知名的衝浪勝地中角沙珠灣遭不法回填廢棄物,二日稽查人員當場查獲作業中的清運車輛及挖土機,查扣機具並帶回人員偵訊送辦;發包工程的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強調,已與業者解除合約,將要求清除回填物。

疑為節省處理費用 違法掩埋

環保局稽查科長陳文俊說,立羅實業有限公司領有桃園縣核發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承包北觀處一○一年度海漂物清運特約工程,疑似為節省處理費用,涉嫌私自將清除後的漂流木及廢棄物運至中角沙珠灣掩埋回填,從現場開挖的情況研判,回填約廿立方米,稽查人員到場時,還有一輛滿載廢棄物的車輛正要進行回填。

陳文俊說,業者雖領有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仍應將海漂物清運到合格的處理廠,私自非法掩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若經起訴,最重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三百萬元以下;環保局將繼續追查是否有其他廢棄物被掩埋在海岸線。

北觀處表示,最近一次清除範圍為野柳龜吼漁澳路、海王星碼頭及舊隧道口至核二廠出水口沙灘。發言人施照輝說,對業者擅自違法回填的行為並不知情,三日已終止合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如有造成其他損害,將會向該公司追償;全案是廠商片面的行為,與承包的工程內容無關。

施照輝說,依規定,海漂物清理工程廠商需依北觀處每次工作單所指定內容進行工作,屬於開口契約,委託清理作業期間,北觀處均派員監辦工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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