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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別摧殘成人教育難得的幼苗

立報/社論 2012.03.05 00:00
1998年開始的台灣社區大學運動一開始就聲勢非凡:一批滿懷「解放知識,改造社會」理念的民間教育人士,以她/他們的理想、熱情、實踐力,迅速獲得社會廣泛的肯定。於是社區大學如雨後春筍在台灣各個角落冒出來。這段廣被讚許的民間成人教育運動,卻在最近出現令人擔憂的陰影。3月1日,在社大開學日,台北市教育局解除萬華社大校長李端端的職務,查封萬華社大的資產,委託萬華社大所在的龍山國小代理校務以維持開課。

台北市教育局認為,李端端涉嫌把公款和學員繳費存入個人帳戶;李端端聲稱她因為個人先代墊開支,收到公款與學費再補回。事實真相有關單位正在調查中,但是,不論調查結果如何,這個事件的爆發已經對台灣社區大學運動造成巨大無形的傷害。十幾年前台灣一個引以為傲的民間興學運動,將蒙上難以揮去的陰影。

這個事件凸顯出台灣社區大學運動的一些困境。首先是社區大學的財務周轉困境。眾所周知,民間團體承辦政府的專案(不論是招標委辦案或補助案),往往有部分款項要到結案後才支付,因此民間團體必需有辦法先墊付開支費用。這個時間差普遍困擾承辦專案民間團體(不只是在社區大學,但是社區大學是重災區),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法律陷阱。這種只圖公部門方便的辦法已經日漸腐蝕民間人士的積極性。這對於以民間活力充沛著稱的台灣社會,無疑是個諷刺。

其次,各社區大學的經費普遍拮据。每所社大全職工作夥伴平均在3至5人,卻要承擔一兩千以上學員辦學的大大小小工作。這種事多錢少的工作,除非具有巨大教育熱忱者,否則很難長期堅持下去。事實亦是如此。目前各社大人事普遍流動性大,正是這種經費拮据的必然結果。在操作窘困的現實下,社大工作容易出現瑕疵。據報導,萬華社大並未僱用專屬會計人員,節省開支的考慮至少是潛在因素。

再次,台北教育局大動作解除李端端以及現有工作團隊的辦學權利,其法律依據乃是招標合約以及相關的評鑑。人們看到處理的程式像似對待偷工減料的工程弊案,而缺乏辦教育應有的尊重。學校享有必要的自治權,這是古今中外教育機構的常態。早期台大校長傅斯年禁止軍警入校逮捕學生,傳為典範。但是這次台北市教育局的做法,完全無視於社區大學的教育特徵,長驅直入查賬,安排人事,干預校務。政府人員藐視教育,曝露無遺。

我們並非保證萬華社大完美無瑕。但是,我們期待政府官員要以辦教育的心態來對待民間辦學。別摧殘成人教育這株難得的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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