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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會理事長黃敏助︰不贊成證所稅 嚴重干擾市場

自由時報/ 2012.03.05 00:00
台股散戶占六成 周轉率高

〔自由時報記者蔡乙萱/台北報導〕券商公會理事長黃敏助表示,國內股市是全民運動,與國外法人機構占多數相較,是不一樣的,政府若復徵證所稅將是勞民傷財、且沒有效率,更會嚴重干擾市場,以券商公會立場來說,絕對不贊成。

黃敏助表示,台灣股市交易結構以散戶占大多數、高於六成,散戶的周轉率很高,在交易頻繁下,短期內很難認定是不是股票交易利得。若以機構投資人來說,賺錢繳稅、賠錢可減稅,那第一季賺錢、第二季賠錢,但全年通算下來,不見得是賺錢,甚至有可能虧錢,那到底是要繳稅還是減稅?

他說,若是個人要申報證所稅,對於交易成本認定與所得計算也相當繁複,交易計算基礎是採先進先出法,還是後進先出法或平均法,投資人光要一一列表計算,就相當麻煩。

黃敏助指出,政府若要課徵證所稅,得投入大量的稽徵成本,計算交易頻繁的散戶股票所得;但股市賺錢的是八二法則,政府如何界定大戶、散戶定義,且投資人也可採取人頭戶分散交易,除恐再造成人頭戶氾濫,認列上將出現困難,未來恐面臨投入心力卻課不到稅的現象,相當划不來。

他表示,現在的股市投資人要繳兩種稅,一為證交稅,一為股利所得稅。其中,證交稅取決於買賣交易量多寡,以成交金額來算,這就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另外,投資人也得繳納股利所得,這是要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即使投資人在股價上出現虧損,但因有配發股息,產生實際股利所得,這是非常明確也很簡單的認定。

他強調,台灣證交稅為千分之三,當中已隱含資本利得稅性質,又符合量能課稅原則,雖然這不是最完美的稅,卻是稽徵成本低、實質效益高,每年股市平均約有一千億交易稅,對政府貢獻相當穩定。

黃敏助指出,若證所稅要課徵,所有證券交易所得是否就要互抵,這樣一來政府也收不到稅。且外國並沒有課徵證交稅,若台灣復徵證所稅,就得取消證交稅制度,對政府來說也將得不償失。不論從何種面向觀察,對於國內目前證券交易環境,建議仍是一動不如一靜。

黃敏助認為,歷史經驗可引以為鑑,建議財稅專家將民國七十八年復徵證所稅事件,當時大家申報情形進行調閱參考。他強調,課徵證所稅,其認定基準和計算都是困難的,課徵將是得不償失,以券商立場認為不可行,將會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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