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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廠回饋金分配情形

自由時報/ 2012.03.04 00:00
苗栗縣垃圾焚化廠在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啟用,位於竹南鎮港墘里,和後龍鎮海寶里、造橋鄉談文村只有中港溪之隔;目前每天實際焚燒四百六十公噸左右,包括全縣十八個鄉鎮市每天合計約二百七十公噸的一般垃圾、來自新竹縣約一百公噸垃圾,和近百公噸的可燃性事業廢棄物等。

焚化廠處理回饋金每年約三千一百萬元,相差一個百分比大約是三十一萬元,經縣府審酌周遭受影響行政區及受影響程度等因素,這些年來和竹南鎮、後龍鎮及造橋鄉共開了七次協商會議,每年的回饋金分配比例如下:

竹南鎮六十%(每年約一千八百六十萬元)、後龍鎮十六%(約四百九十六萬元)、造橋鄉十二%(約三百七十二萬元)及環保局十二%(約三百七十二萬元)。

但竹南鎮公所質疑縣府環保局不應「抽頭」分配回饋金,要求將環保局的十二%部分再次協商分配,縣府考量當地常吹東北季風、北風,及各鄉鎮市垃圾車進廠的行經路線,縣長劉政鴻今年二月決定將環保局的十二%回饋金平分給受影響較嚴重的竹南鎮海口里、後龍鎮海寶里及造橋鄉談文村各四%,這三個村里各約一百二十四萬元。

如果依縣府版本的最近分配比例,竹南鎮是六十四%,後龍鎮是二十%,造橋鄉是十六%。

由於回饋金分配比例爭議不斷,各地的回饋金都尚未發放,四年來合計的一億二千多萬元都存在縣府「環境保護基金」專戶內,依規定,這三個鄉鎮公所必須先提報申請計畫經審核後才能動支,回饋金的使用項目也有規定,要用在環境衛生或美化事項、提升環境品質或教育水準、地方醫療保健、公共設施興建及管理維護等。 (資料來源:苗栗縣環保局,記者李信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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