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32歲楊女於今年1月2日下午2時左右前往陳姓男友位在台北巿辛亥路的租屋處,她進門後看見男友與另名謝姓女子共處一室且並肩坐在床緣,因而心生憤怒。
起訴書指出,楊女拿熱水往2人方向潑灑,導致謝女受有2度燙傷,占4%體表面積,含臉部、頭皮、前胸及右肩燙傷;謝女報警控告楊女。
檢警偵辦期間,楊女坦承不諱,檢察官審酌醫院診斷證明等資料,認定楊女犯案明確,依傷害罪嫌將楊女起訴。
檢方指出,32歲楊女於今年1月2日下午2時左右前往陳姓男友位在台北巿辛亥路的租屋處,她進門後看見男友與另名謝姓女子共處一室且並肩坐在床緣,因而心生憤怒。
起訴書指出,楊女拿熱水往2人方向潑灑,導致謝女受有2度燙傷,占4%體表面積,含臉部、頭皮、前胸及右肩燙傷;謝女報警控告楊女。
檢警偵辦期間,楊女坦承不諱,檢察官審酌醫院診斷證明等資料,認定楊女犯案明確,依傷害罪嫌將楊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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