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達(Eastman Kodak Co.)律師在交付美國破產法院的文件中寫道:「蘋果無論是作為侵權者,還是可能收購柯達專利的公司,都能藉由降低這些專利的價值、擾亂出售流程獲取經濟利益。」
根據這份文件,柯達希望蘋果寫出1張清單,將其聲稱擁有的所有柯達專利,以及支持這項宣稱的文件和交流記錄一一列出。
蘋果14日尋求破產法院批准,就蘋果侵犯印表機、數位相機和數位相框等技術專利的指控對柯達提告。
蘋果先前聲稱,自己才是擁有「影像預覽」專利的公司,而影像預覽專利正是相關訴訟的主角。
蘋果宣稱曾在1990年代初期開發1款與柯達共享技術的數位相機,柯達之後也設法欲獲得此技術專利。柯達則否認這些指控。(譯者:中央社黃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