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舞弊案件期間長達五年,涉案職員得知有客戶因變更住址,造成台銀人壽開立的生存保險金給付支票遭退回並存放於內部庫房,辯稱要幫客戶領取,待支票到手後,利用拓印兩名主管印章方式,將「禁止背書轉讓」塗銷掉,再持票領取客戶保險金。
五年來 盜領一百八十萬元
謝福燈指出,該員工利用職務之便,自二○○七年開始盜領數名客戶生存保險金,直到今年農曆年後,有客戶反映錢未入帳才被揭露;目前已對該職員假扣押,初步清查將可彌補公司損失。
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於特定期間屆滿後仍生存時,保險公司依契約給付生存保險金,具有很強的儲蓄性,主要目的為滿足一定期限後的特定資金需求,例如結婚基金、子女教育基金、養老金等。
台銀人壽前身為中央信託局人壽保險處,經營超過三十年。二○○七年中央信託局與台灣銀行合併,二○○八年起更名為台銀人壽,為國內唯一國營的保險公司,隸屬財政部百分之百持股的台灣金控;去年總保費收入超過五百億元,市場排名第十。
讀者爆料,台銀人壽內部管理鬆散,生存金核付必須經過嚴格管控、加蓋多位高層主管印鑑才能核付保戶,竟可輕易由內部職員變造後冒領挪用;除了凸顯稽核檢查、政風督導流於形式,內部管理更大有問題,尤其管理部的郵寄收信、人資、政風更顯浮濫。
謝福燈強調,台銀人壽會確保所有客戶權益,現已下令所有退回票據都必須註銷,同時加強內部同仁輪調機制,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