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學外文中心講師周志民,不堪樓上鄰居許奎山、呂秀桂夫婦時常製造噪音,隱忍5年後向板橋地院提告,要求賠償60萬元及明定晚上10點後,不得拉桌椅等行為。
法官勘驗周某蒐證光碟,認定許家確有澆花水滴到周家遮陽板、放任家犬狂吠行為,判決賠償2萬元,以及許家不可放任狗吠,並明定晚上10點至隔天8點間,許家不可以讓澆花水滴打到周家遮雨棚,可上訴。
周志民昨受訪時仍氣憤地表示,對方至今仍未改善,是否上訴,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呂秀桂昨則表示,不滿意判決金額,一切需待收到判決書再表示意見。
家住公寓3樓的周志民主張,4樓的許姓夫婦因幫人帶小孩,卻放任小孩在地板上蹦蹦跳跳製造噪音,他隱忍了5年,期間曾以貼紙條方式提醒保持安寧,卻換來更激烈反應;後來請員警介入,沒想到對方因此不滿,故意製造噪音,如用力摔小板凳等,或是在假日用電鑽鑽東西,一鑽就是一整天,他只好躲到一樓父親的儲藏室睡覺,老婆還為此向他抗議。
周志民強調,他實在被吵得快瘋了,長期失眠,曾嘗試喝烈酒只為換取一夜好眠,無計可施之下,也曾寫E-Mail到警政署長信箱投訴,也都不了了之,連轄區員警都無法可管,最好只好提告。
挨告的許姓夫婦否認有放任狗吠、小孩跑跑跳跳、半夜澆花、電鑽鑽地、摔小板凳等蓄意製造噪音行為,並稱是因周某精神較耗弱,才會對噪音較為敏感,他們已努力配合改進,針對家中桌椅加裝隔音軟墊,降低音量,不料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