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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瀚:補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日期:2012/2/20)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01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2/20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據證交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目前洽定應募人:陳金勇,本公司董事陳振茂,本公司董事褚宗堯,本公司董事許湘熙,本公司營運長呂鴻德,本公司董事吳正同,本公司董事林世勳,本公司監察人馮惠文,本公司監察人元普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監察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股數以不超過普通股15,000,000股為上限5.得私募額度:私募設算暫定價格若為新台幣10元計算,私募總額度為新台幣150,000仟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較低者)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2)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依據證交法規定及參考「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本公司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價格訂定之依據應屬合理,因近日於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均未超過面額,致使本次私募價格可能低於面額,此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其價格訂定應屬合理,尚不影響股東權益。(3)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時間:依前述訂價原則以董事會提議當日為擬製訂價日設算私募價格暫定為新台幣 7元,實際定價日及發行時間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實際發行價格亦因訂價日確定依訂價原則訂定。若日後發生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受市場因素影響,依舊低於股票面額時,將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累積虧損,此一累積虧損數將視未來公司營運狀況消除之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以提昇營運成效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考量目前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及為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故擬以透過私募方式籌募款項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實際定價日及發行時間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11.參考價格:(1)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較低者)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實際私募價格視訂價日確定依訂價原則訂定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其轉讓應依據證交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先取具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及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後始得交易外,餘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普通股將提報股東常會自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為一至二次發行。(2)上述重要內容及其他一切與本次發行相關事項之實際議定,包括主管機關指示及因客觀環境變化而須修正或有其他未盡事宜,除私募價格訂價成數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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