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2/292.公司名稱: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2月份自集中市場買回國內第五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計55張,累計至目前為止共買回687張,扣除後流通在外餘額為2,130張。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