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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累不讓夫「睡」夫惡搞不讓妻睡

自由時報/ 2012.02.2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愛」不到你,念死你!

妨害妻睡覺權 判4月

丈夫向疲倦妻子求歡被拒,手指硬來弄傷妻,還實施「終極搞妻計畫」,打開電燈整晚碎念「做人的道理」,不讓妻子睡覺,妻子控告丈夫性侵、傷害及強制罪並訴請離婚,在法院協議離婚時,妻子撤告性侵、傷害,但強制罪無法撤告,台北地院認定丈夫妨害妻子睡覺權,判夫4月。

這起離譜案例發生在前年,丈夫身材魁梧,妻子是身形嬌小的中國籍配偶,住在北市國宅套房裡,膝下無子。

前年9月4日,妻子從早上10點工作到深夜10點才回家,洗完澡只想看電視、睡覺,卻碰到丈夫性致盎然的求歡,她以工作累為由拒絕,丈夫強行用手指性侵、弄傷她。

吵鬧聲驚動鄰居,警方前往調解,妻子沒吐露實情,事後卻遭恐怖懲罰,丈夫打開電燈,坐在沙發,與坐在床邊地板上的妻子怒目相對,刺眼的燈光折磨妻子,每逢她快睡著,他就開始碎念、喝斥或辱罵三字經,「凌遲」到清晨6點多。

莽夫清早出門,妻子馬上離家,堅告丈夫性侵、傷害及強制罪,並提告離婚。

男子應訊時承認碎碎念兼罵髒話,但他堅稱是教妻子做人的道理,並要求「當人家老婆不可以這樣」,他哀怨的說,只念一個半小時,沒有阻止睡覺,當時關燈,光線不刺眼。

妻子痛批丈夫說謊,她控訴當時電燈大開,無法睡覺,每當她快睡著,丈夫就大罵吵醒她,還把她的東西摔在地上,她決定揮劍斬情絲。

法官傳訊妻子的同事,證實她所言為真,丈夫說謊,妻子在法院要求離婚斷孽緣,兩造和解登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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