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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討公道 控檢調誣陷 向監院陳情

自由時報/ 2012.02.2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警局第三分局香山派出所警員邱昌隆,97年任職朝山派出所時,與其他6名官警被檢調指控包庇脫逃外勞應召站,依貪污罪起訴,纏訟3年,一、二審都判他們無罪,高檢署檢察官最後也未再上訴,全案才無罪確定,但過程中辯護律師團發現檢調有變造證據之嫌,邱昌隆上週代表其他同仁前往監察院陳情,要求國家還他們清白與公道,同時也要依刑事補償法請求國家賠償。

現已轉任律師的當時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宋重和,指揮新竹市調查站監聽,發現新竹市朝山派出所多名官警,涉嫌接受警勤區內應召站脫逃女外勞性招待,其中警員邱昌隆被羈押禁見長達59天,檢方都未開庭偵訊他,最後並被依貪污罪起訴。

檢起訴包庇 法官判無罪

7名官警經一審、二審均獲判無罪,於今年1月高檢署檢察官未再上訴才無罪確定,7名官警也於去年一審無罪後陸續復職,但最讓被告們痛心的是,法官當庭勘驗證據,包括監聽譯文與筆錄,發現多處謬誤,讓被告都有遭檢調誣陷的憤怒感。

律師發現 檢證據謬誤

此外,整個審判過程不僅未見一名外籍女子出面作證,指控官警接受她們性招待,甚至邱姓業者也於審理過程中,多次指控遭到檢調恫嚇,「是調查局要我這樣講的」、「調查員說如果我不配合,就休想回家」。

被告辯護律師團蒐集庭訊期間諸多謬誤,彙整向新竹地檢署控告宋重和湮滅證據、偽造公文書與濫權起訴等罪嫌,然而全案經新竹檢方分「他」字案簽結掉。

辯護律師團不服,決定訴諸監察院,上週由邱昌隆代表前往監察院遞交陳訴書,陳訴宋重和涉及濫權違法失職,並由監委收案。

邱昌隆說:「已依照刑事補償法請求國家賠償,最主要是爭一個『理』字,因自己受莫大冤屈,只盼望這世上還有公道天理。」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黃建麒說,他知道前檢察官宋重和被控告,但他相信檢調當初辦案是禁得起考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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