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已轉任律師的當時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宋重和,指揮新竹市調查站監聽,發現新竹市朝山派出所多名官警,涉嫌接受警勤區內應召站脫逃女外勞性招待,其中警員邱昌隆被羈押禁見長達59天,檢方都未開庭偵訊他,最後並被依貪污罪起訴。
檢起訴包庇 法官判無罪
7名官警經一審、二審均獲判無罪,於今年1月高檢署檢察官未再上訴才無罪確定,7名官警也於去年一審無罪後陸續復職,但最讓被告們痛心的是,法官當庭勘驗證據,包括監聽譯文與筆錄,發現多處謬誤,讓被告都有遭檢調誣陷的憤怒感。
律師發現 檢證據謬誤
此外,整個審判過程不僅未見一名外籍女子出面作證,指控官警接受她們性招待,甚至邱姓業者也於審理過程中,多次指控遭到檢調恫嚇,「是調查局要我這樣講的」、「調查員說如果我不配合,就休想回家」。
被告辯護律師團蒐集庭訊期間諸多謬誤,彙整向新竹地檢署控告宋重和湮滅證據、偽造公文書與濫權起訴等罪嫌,然而全案經新竹檢方分「他」字案簽結掉。
辯護律師團不服,決定訴諸監察院,上週由邱昌隆代表前往監察院遞交陳訴書,陳訴宋重和涉及濫權違法失職,並由監委收案。
邱昌隆說:「已依照刑事補償法請求國家賠償,最主要是爭一個『理』字,因自己受莫大冤屈,只盼望這世上還有公道天理。」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黃建麒說,他知道前檢察官宋重和被控告,但他相信檢調當初辦案是禁得起考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