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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放火燒錢 200萬剩不到60萬

自由時報/ 2012.02.27 00:00
日前賣土地進帳三百萬

〔自由時報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台南市新化區林姓男子,昨晚酒後竟放一把火,把日前領出的兩百萬千元大鈔給燒了,鄰人報案後經警消滅火清點,初估有五十一萬一千元可辨識,另被剪成兩半的有一萬元,完整未被燒的只有五萬元,換句話說,可能有上百萬元給完全燒毀了,但實際燒毀金額仍待鑑定。

附近民眾表示,林男未婚,父親生前務農,生活還過得去,有留下土地,男子有時打臨工,賺多少吃多少,酒後常會碎碎唸,三字經罵個不停,也常因酒醉路倒,被警方帶回家,雖有多名兄弟姊妹,但已很少往來,最近賣了一筆土地,據說進帳約三百萬元。

毀損國幣可處五倍罰金

警方說,這名五十七歲的男子放火燒毀國幣,還差點釀成火災,不但觸犯公共危險罪,要處七年以上徒刑,毀損國幣部份,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五條:「故意損毀幣券,致不堪行使者,處所損毀幣額五倍以下罰金。」

昨晚近七時,台南市新化消防分隊獲報,指長青街一棟民宅發生火警,警、消趕抵時濃煙從屋內竄出,鄰居指屋內有人,但大門緊鎖,無人應門,消防人員只好破門進入,昏暗的屋內煙霧瀰漫,不見人影,消防人員急著撲滅火勢時,角落突然竄出一道人影,朝消防人員拳打腳踢,消防人員連忙將男子制伏交由員警帶回。

新化警分局唪口派出所表示,二十四日曾接獲新化區「全國電子」報案,指一名男子丟了十萬現金在櫃台說:「我要買電視。」卻未留住址及連絡電話就離去,服務人員只好報警。警方向區內多家金融機構詢問,才得知這名在全國電子丟了十萬現金就走的人,是一位林姓男子,林男當天去農會領了兩百萬元,警方當天到林男家中查看,赫然發現男子床上、地上,到處都是千元大鈔。

警方當時即要求男子把錢收好,沒想到昨晚竟傳出燒錢事件。

男子未婚經常酒醉路倒

林男被警方帶回後,不滿雙手被銬住,不停大罵,員警詢問:「為什麼要燒錢?」他以三字經回應,甚至「問候祖宗十八代」,有時員警靠近,還腳踢、吐口水,員警只好將林男的腳也銬住。

警方說,男子原領出兩百萬元,扣除男子身上多出的戒指及項鍊,以及到全國電子買電視的十萬元,估計火警當時房內約有一百八十萬元。

林男祖厝為傳統竹管仔厝,極其簡陋,屋內還用木板遮風,得知男子在屋內燒掉上百萬元,民眾均感到驚訝。

員警說,「當了這麼久的警察,第一次遇到有人燒毀這麼多錢。」

到派出所洽公民眾看到那麼多千元大鈔被燒掉,搖頭直說︰「我們那們努力工作就是為了賺錢養家,他卻把一大筆錢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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