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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務員催生 婚假育嬰放寬

中時電子報/曾薏蘋/台北報導 2012.02.27 00:00
為鼓勵公務員生育,考試院因應公務員催生專案小組日前達成共識,允許公務員的十四天婚假不需在一個月內休完,可延長二到三月慢慢規畫,讓新婚公務員提升度蜜月品質,「一舉中獎」。

不獨厚公務員,立委也提案為勞工催生。國民黨立委林鴻池指出,現行勞工保險對於生育補助,不論同時生下幾胎都只給予投保薪資一個月的補助,他將提案修法,規定雙胞胎以上的生育補助費,應按比例增給。

自從少子化列為國安問題後,考試院積極協助公務員催生,連現代人常見的「不孕症」問題也列入討論,但因為涉及醫療經費補助,暫時保留。

專案小組召集人黃雅榜指出,依目前公務員休假規定,十四天婚假必須在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休完。但小組認為,婚假限在一個月內休完,新人度蜜月很匆忙,婚假品質不佳,未來規畫放寬為二或三個月內休完,新人們有較大彈性安排假期,或許好好度個假,受孕機率可大為提高。

此外,現行規定公務員每次請假以「半天(四小時)」為單位,但有時公務員只需請一、二個小時即可將育嬰、接送小孩等事處理完畢,未來將放寬請假可以「一小時」為單位。黃雅榜表示,由於回家處理事務的內容,有時不僅是小孩,還包括長者,未來可能開放一體適用。

公務員留職停薪辦法也有相應修正。黃雅榜說,現行公務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者,「得予」留職停薪,未來將改為「應予」留職停薪,公務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用人機關不得拒絕。

在年休假權益上,現行規定,留職停薪者復職,當年度就不能再休年休假;未來考慮放寬,若公務員因育嬰申請留職停薪,當年度復職時年休假權益不受影響,至於休假日數將再討論。

而公務員最關切的考績問題,這次也規畫調整。黃雅榜說,《考績法》規定,公務員必須連續任職滿六個月,才能「另予考績」,能領考績獎金;未來只要該年度內任職天數總和滿六個月以上,一樣可以「另予考績」照領考績獎金。

黃雅榜強調,專案小組研擬的方案,未來還要邀請勞委會、人事行政總處等相關部會討論,再送考試院會,內容一定會考量社會公平化、財政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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