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插侄頭顱虐童案 二審判6年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4日電)台中一男童4個月大時遭伯母以三秒膠灌耳鼻、以藥水摻入調乳器讓不知情家人沖泡牛奶;1歲時被發現頭顱遭插3根金屬針;台中高分院認定是伯母所為,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

民國99年台中發生女子以金屬針插侄子頭顱虐童案,某家族企業家中的1歲男童玩耍時發生跌撞,家屬送醫檢查竟發現頭顱內有3根1至2公分長的金屬針,醫師以開顱手術取出,家長報警偵辦。

家長指控,男童伯母在男童4個多月時,曾以三秒膠灌入男童耳、鼻,並以藥水混入調乳器讓不知情的家人沖泡牛奶等事件,涉及傷害罪;男童並曾因顫抖、口腔潰瘍等症狀送醫,經診斷為藥物中毒;小叔與弟媳起疑而在家中裝設針孔攝影機,查出伯母虐侄行為。

男童伯母坦承她因次子早產憂慮次子健康,她的丈夫忙於家族事業,而對小叔及弟媳心生忌妒,且她精神狀況及工作能力變差,罹患憂鬱症,她坦承以三秒膠灌侄耳鼻、藥水摻入調乳器,但否認以針插姪頭顱。

雙方事後和解,男童家長向台中地院撤回告訴,但因針插頭顱行為屬殺人未遂罪,非告訴乃論,法院仍依法進行審理;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處男童伯母徒刑8年,男童伯母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以雙方和解,家人及公婆已諒解男嬰伯母,並請求給予機會,且向院方證實男童復原及成長狀況良好,無後遺症;台中高分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男童伯母徒刑6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