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2/24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議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4元,合計新台幣642,520,124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均依規定已於100年度列為費用支出。包括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65,600,000元及董監事酬勞8,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