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檢方表示,42歲的黃姓養父對領養的小孩本應有扶助、養育、保護的義務,卻從98年起故意遺棄,任由養子在他所經營的公司宿舍出入,其餘都不管小孩的生活。
檢方表示,黃姓男子被查出多次出國,卻對小孩不曾聞問,全案在學校老師通知社工人員介入安置後,才發現養父的行徑。
黃姓男子的表姑還會主動餵食男童的三餐,但男子曾要求不要再提供任何餐食。
據了解,黃姓男子的母親因為想要抱孫,因此男子在多年前領養小孩,後來妻子離異、母親辭世後,男子疑似棄養小孩,才刻意疏於照顧。
桃園檢方表示,42歲的黃姓養父對領養的小孩本應有扶助、養育、保護的義務,卻從98年起故意遺棄,任由養子在他所經營的公司宿舍出入,其餘都不管小孩的生活。
檢方表示,黃姓男子被查出多次出國,卻對小孩不曾聞問,全案在學校老師通知社工人員介入安置後,才發現養父的行徑。
黃姓男子的表姑還會主動餵食男童的三餐,但男子曾要求不要再提供任何餐食。
據了解,黃姓男子的母親因為想要抱孫,因此男子在多年前領養小孩,後來妻子離異、母親辭世後,男子疑似棄養小孩,才刻意疏於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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