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2月24日公司名稱:遠業科技(3307)主 旨:為補充說明與VDG Security B.V.(荷蘭泛登堡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間強制執行事件發言人:吳春榮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荷商泛登堡股份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101/02/2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緣本公司前曾就受VDG Security B.V.(荷蘭泛登堡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VDG)強制執行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因本公司前依法對執行程序聲明異議並提起抗告,經高等法院裁定認為對待給付條件是否成就既有爭執,執行法院不得逕予強制執行,乃廢棄原裁定,發回士林地院。本公司收受該裁定後乃據以向士林地院執行處聲請撤銷該強制執行程序。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依法向士林地院聲請撤銷系爭強制執行程序。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財務業務均正常。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依法向士林地院聲請撤銷系爭強制執行程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