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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揚實業:本公司大汐止合建開發案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2.24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2.事實發生日:100/11/4~101/1/19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無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甲方提供基地範圍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1633地號等14筆土地,與本公司(建方)簽訂合建契約;土地所有權人與建方總分配比例約為42%:58%;本專案建築開發費用均由本公司負擔;本開發計劃預計參與投入金額為NT143,233萬元。契約總金額:321,113萬元,建方國揚58%(186,246萬元)地主42%(134,867萬元),如合建協議書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自地委建者不適用,另估價結果應包含對契約合作方式合理性之評估)意見: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3,041,805,140元;土地所有權人與建方合建分配比例為43.13%:56.87%。佳泰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價中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宏邦:林睿明佳泰:鑑價中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宏邦:(九十六)北市估字第000110號佳泰:鑑價中8.取得之具體目的:合作興建房屋出售增加公司營收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估價之標的物: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1633等十四筆土地11.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2.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3.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4.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為爭取交易之時效,尚有一家未取得鑑價報告。將依作業辦法規定二週內取得鑑價報告補行公告。15.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16.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約定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   特殊約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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