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察轄區戶口住居所通知到驗未果,遂在玉井山區起出毒品和槍彈,玉井警分局幹員依將毒品鴛鴦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南地方法院。
警方調查,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偵查隊長吳順發為送達轄區居民黃姓小姐毒品行政執行處分書通知到案說明與例行毒品採驗作業,經多次前往黃君轄區戶口住居所通知到驗未果,隊長吳順發遂率員前往黃某永康區另一住處送達行政執行處分書未遇,經詢家人時巧見其男友為玉井區。
另一名毒品危害條例董姓通緝犯居住家中,上前盤查確認為臺南地方法院通緝無誤,董君到案偵查時坦承吸毒及非法持有槍彈,再經犯嫌董君自願同意搜索,才帶同分局員警前往渠所居住房間內,在床邊取出手提袋交附員警查扣。
經清點內計有手槍零件槍身、滑套、彈夾各一件、子彈4顆等共34件,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