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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歌監」?政院通過褒揚鳳飛飛案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2.23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2.23 謝莉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23)日通過已故女藝人鳳飛飛褒揚令案,將鑒請總統明令褒揚。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表示,新聞局已協調於5月上旬舉辦鳳飛飛追思演唱會,也研議在金曲獎紀念鳳飛飛。不過,由於鳳飛飛在世時曾因時代因素而坐過「歌監」,是否藉此褒揚令加以「平反」?楊永明沒有正面回應,只指出,不論是什麼時代因素,對鳳飛飛的貢獻而言,都是種遺憾。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褒揚林秋鸞(鳳飛飛)女士案,楊永明在會後記者會中轉述,除了鑒請總統頒予褒揚令外,新聞局也已經聯絡相關演藝工會,並請曾為鳳飛飛舉辦過4場演唱會的大大娛樂公司舉辦追思紀念演唱會,目前時間訂在5月上旬,後續細節和場地問題尚在規畫中。

至於預定在6月舉行的金曲獎,是否會頒予鳳飛飛終身成就獎?楊永明說,終身成就獎有既定的報名時間和審核過程,並非新聞局就可以決定,對此,新聞局將請金曲獎評審單位思考,不過,一定會在金曲獎的過程中,以節目方式紀念鳳飛飛對於台灣流行音樂界的貢獻。

據新聞局資料顯示,鳳飛飛16歲踏入歌壇,在40多年的演藝生涯中,發行過80多張唱片,演唱過120多首電視、電影主題曲和插曲,並演出6部電影以及多齣電視劇、主持綜藝節目,屬於影、視、歌三棲的多才藝人,並曾獲選民國71年、72年金鐘獎最佳女歌星。

楊永明表示,鳳飛飛在優異的演藝成就外,更致力於提攜後進,推廣公益,替國家形象代言,傳承歌謠。生平事蹟經行政院稽核後,認為其符合褒揚條例第2條第11款規定,因此院會通過,轉請總統明令褒揚。

有媒體追問,新聞局是否會平反鳳飛飛在世時坐「歌監」所受損的名譽?楊永明強調,不論是什麼時代因素,相對於鳳飛飛的貢獻,都是種遺憾,因此,政院以請總統褒揚,舉辦紀念追思演唱會並在金曲獎安排特別節目等方式,表達對鳳飛飛的肯定及懷念。

鳳飛飛在進入演藝圈後,形象一向清新正面,但33年前曾被指在秀場開黃腔,因而被罰「歌監」(禁唱)3個月,當時一同被罰「歌監」的資深藝人黃西田和康弘,日前上節目指出,當年鳳飛飛是被誣陷,質疑是因為鳳飛飛不願提前陪警備總部吃飯遭到惡整,要求政府先還鳳飛飛清白。

本文所附影片為為鳳飛飛35週年演唱會片段。[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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