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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費評議 化解紛爭新選擇

中央社/ 2012.02.23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3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表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成立為傳統紛爭解決機制提供多一種選擇,金管會應隨時檢視、適時檢討這項制度的運作,同時持續推動金融消費者保護措施。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午在行政院會報告「金融消費者保護新措施」指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今年1月2日開始運作至2月10日,共受理1735件,其中諮詢1061件、申訴595件、評議79件。

金管會表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實施後,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成立可望整合現行分立且無法律依據的機制,透過建立單一窗口的金融消費申訴管道,提升金融服務品質,落實金融消費保護,讓金融消費者買得安心、賺得合理。

陳(沖)聽取報告後表示,金管會應督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秉持專業、公平合理、迅速有效的原則,積極處理金融消費爭議,最重要的是瞭解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精神,強化教育宣導,使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都能充分瞭解正確的金融消費觀念及金融消費的權利與義務,減少金融消費爭議發生。10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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