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簡訊拉票 國民黨宜蘭主委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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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王志庸,一月十四日總統選舉投票日當天,發出手機簡訊拉票,違反選罷法「投票日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的規定,宜蘭縣選委會決議罰款五十萬元;王志庸說,是工讀生誤發簡訊,但他願概括承受,負起全責。

稱工讀生誤發簡訊

「今天投票日,你的關鍵一票決定台灣未來,請幫忙電催親友,票投二號馬英九、一號林建榮及政黨五號中國國民黨,縣黨部主委王志庸懇託」;投票當天,有民眾接獲簡訊後,向中選會檢舉,中選會轉請宜蘭縣選委會處置。宜蘭縣選委會昨天召開委員會議,決議罰款五十萬元。

王志庸說,簡訊是請工讀生幫忙發送,原訂發送時間是選前一晚八點,當天工讀生可能忙到忘了,晚上十點多才想到要發簡訊,又怕太晚,因此擅自將簡訊發送時間改為投票當天上午八點;工讀生不懂法令規定,他不忍苛責,決定概括承受,扛起全部責任。

這是宜蘭縣選委會連續三次對國民黨開罰,前兩次是,民國九十八年底縣長選舉,競選活動起跑禁止公布民調,馬英九總統到宜蘭輔選,引用媒體民調被罰五十萬元;這次選舉,國民黨宜蘭縣黨部書記長江陳清擔任縣選委會委員,依法不得參與競選活動,卻掛名負責人替馬英九向縣警局申請集會遊行,被罰款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