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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綜所稅試算 3/15申請

中央商情網/ 2012.02.22 00:00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012年2月22日電)為簡化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程序,財政部今年持續提供稅額試算服務,如有地址變更,或不想適用這項服務,納稅義務人可於3月15日前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財政部指出,稅額試算服務是去年政府首次實施的新措施,由於申報步驟簡單,民眾只須繳納稅款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去年有超過162萬申報戶使用。

今年財政部將持續稅額試算服務,並提升服務品質,包括提供免費電話語音回復確認服務及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可上網回復確認等措施。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如有地址變更,或不想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可透過網路,或書面在3月15日前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在線上申請方面,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可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為http://tax.nat.gov.tw)申請。

在書面申請方面,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填妥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可採郵寄、傳真或臨櫃方式辦理。

至於申請書格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項下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下載。

另為便利民眾申請地址變更,財政部今年新增「中華郵政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申請管道,民眾可利用這項服務,申請變更試算書表的郵寄地址,申請方式及說明可至網站(https://amiwb.post.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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