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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籲請廠商利用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制度查詢進口貨物之輸入規定

中央社/ 2012.02.22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222 17:25:41)按海關辦理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如對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所涉及輸出入規定之第9碼及第10碼有疑義時,均先洽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稱貿易局)意見後一併答復。基於政府一體並加速處理時效,關稅總局表示,廠商欲查詢擬進口之貨物,是否列屬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等相關輸入規定,只須依規定格式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廠型錄、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或樣品,向地區關稅局申請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即可併知該貨物之輸入規定,無須另向貿易局查詢。

關稅總局進一步表示,海關已將完成預先審核案件製作成案例計1萬3千餘件,置於該總局網站上供商民查閱、參考,歡迎廠商多加利用。相關資料可至該總局網站(網址: http://web.customs.gov.tw/mp.asp?mp=1)查詢。

如對前述事項或稅則分類有任何疑問,該總局設有諮詢電話02-25505500轉1020,歡迎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陳金標

聯絡電話:25507837

訊息來源:財政部關稅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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