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白人女性費雪(Abigail Fisher)申請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大學部未果,指控德州大學的申請入學政策有種族歧視,侵犯她憲法保障的平等待遇與聯邦民權法。美國最高法院同意審理她的上訴。
費雪的律師呼籲最高法院重新審理2003年對此議題的裁決。當年最高法院裁決種族保留名額並未違憲,重申為達成多元種族入學,學校得將種族列入考慮因素,幫助少數族群進入公立大學院校。
但是2003年之後隨著人事更動,最高法院組成漸趨保守,對於是否應該讓某些種族優先入學也較傾向懷疑態度。
德州大學對於州內各高中成績前10%的學生申請,都會同意入學。費雪成績不在這個範圍之內,未受德州大學優先錄取,必須和其他申請者競爭剩下不到20%的名額。審核方面包括種族、考試成績、社區服務,領導素質和工作經驗等。
她認為部份學生受惠「弱勢種族優先」入學,但成績卻比某些被刷掉的申請者還差。
費雪指稱申請程序有利於德州非裔和西班牙裔美國人。
本案料將在今年11月的美國總統大選之前進入審理。(譯者:中央社楊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