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32歲黃勝達於99年間因涉槍砲及毒品等案件被判刑等待入監執行,心煩之餘,打算一死了之。99年7月17日下午,黃某打電話邀約染有毒癮的洪姓前女友到台南市永康區的一家汽車旅館,共同吸食安非他命和海洛因等毒品;隔日兩人換房續住,並繼續吸食毒品,直到19日上午,黃某把大量海洛因摻水後注入針筒,提供給不知情的洪女注射,洪女注射後隨即陷入昏迷。
黃某待洪女昏迷後,在記事本上寫下3封遺書,並以紅線綁洪女的右腳踝和自己的左腳踝,再把剩餘的海洛因摻水後注射自己靜脈尋短。
當天下午賓館工作人員見兩人退房時間已到,卻還沒出現,便到房內查看,見黃、洪兩人昏迷倒在床上,緊急報警送醫搶救後,女死男獲救。